2004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度报告
一、社保基金会概况
(一)社保基金会简介
1、法定中文名称:bet365官网登录(简称:社保基金会)
法定英文名称: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 PRC(缩写:SSF)
2、法定代表人:项怀诚
3、成立时间:2000年11月
4、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甲2号
(二)社保基金会的职责
社保基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社保基金会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全国社保基金),履行以下职责:
1、管理中央财政拨入的资金、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注*]、划入的股权资产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2、制定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3、选择并委托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全国社保基金委托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全国社保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运作。
4、负责全国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定期编制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保基金的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情况。
6、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保基金会的组织架构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bet365官网登录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bet365官网登录增加内设机构和编制的批复》、《关于bet365官网登录调整机构编制的批复》、《关于社保基金会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社保基金会在借鉴国际养老金管理机构经验的基础上,设置了内部组织架构(见附件图)。
理事大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 是社保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全国社保基金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社保基金会的重大事宜决策。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理事由国务院聘任。
理事长是社保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和最高负责人。
社保基金会现设办公厅、基金财务部、投资部、股权资产部、法规及监管部、信息研究部和机关党委(人事部)等职能部门。
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为社保基金会非常设机构。
二、全国社保基金运作
全国社保基金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构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应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运作。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一)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实现增值。
(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理念:安全、诚信、规范、效益、创新。
(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作方式:由社保基金会直接运作与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运作相结合。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的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由社保基金会选择的托管人托管。
2004年11月,社保基金会增选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共4家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加上2002年评选的6家投资管理人,本报告期末,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为10家。社保基金会委托上述10家投资管理人,依据《暂行办法》、投资管理合同和社保基金会制定的投资方针,对全国社保基金委托资产进行独立投资运作;委托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2家托管行对委托资产进行托管。
(四)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其他投资业务等。社保基金会直接运作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从一级市场购买国债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其他投资业务等,其他投资需委托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
(五)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独立性: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独立于社保基金会、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资产以及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全国社保基金与社保基金会单位财务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三、全国社保基金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全国社保基金净增加334.85亿元,其中:财政拨入资金净增加278.54亿元,投资收益转入增加45.91亿元,社保基金投资入股交通银行产生的股权资产准备10.40亿元。加上期初余额1325.01亿元,本报告期末,全国社保基金权益总额为1659.86亿元。
本报告期末全国社保基金负债51.58亿元,为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行业统筹基金)本息。
本报告期末,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包括社保基金会直接运作的银行存款、在国债一级市场购买的国债、经批准投资入股交通银行和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产生的股权资产、2001年经批准购买的企业债和金融债、应计未收存款和债券利息,以及委托投资管理人运作的委托资产。
本报告期末,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1711.44亿元,其中: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资产1098.77亿元,占比64.20%;委托投资资产612.67亿元,占比35.80%。
本报告期全国社保基金已实现收益45.91亿元,已实现收益率3.32%。
(二)收益率计算方法
全国社保基金已实现收益率=报告期已实现收益/报告期资金平均占用额
报告期资金平均占用额按资金占用天数进行加权平均。
四、全国社保基金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
1、全国社保基金资产负债表(会社基01表)
2、全国社保基金收益表(会社基02表)
3、全国社保基金现金流量表(会社基03表)
4、全国社保基金权益增减变动表(会社基01表附表1)
(二)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编制依据
本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等编制。
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全国社保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核算基础和记账方法
全国社保基金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
(3)计价基础
全国社保基金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全国社保基金证券资产浮动盈亏及其变动情况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反映。
(4)收入确认政策
收入指全国社保基金运营收入。财政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于收到时直接计入基金权益,不作为收入核算。
①委托投资收益
根据委托投资已实现投资收益或发生的投资亏损于月末确认。
②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包括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的债券和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于月末计提利息时确认。
③股权资产收益
股权资产收益为社保基金会直接持有的长期股权资产取得的收益或分担的亏损,以及长期股权资产处置发生的损益。
社保基金会在交通银行和中比基金均派有董事,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此两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5)外币业务
全国社保基金发生外币业务时,应按照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报告期末,所有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期末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失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6)风险准备金的计提
年度终了,社保基金会按全国社保基金收益的2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全国社保基金投资亏损。当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净值的20%时可不再计提。
3、会计报表项目说明
(1)短期债券投资
“短期债券投资” 项目反映向全国社保基金定向发行的和从债券一级市场承购的、由社保基金会持有、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债券余额。资产负债表该项目为社保基金会持有的一年期国债的成本。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自资产负债表日起,将在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债券的账面价值。
(3)委托投资
“委托投资”项目反映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运营的全国社保基金资产。资产负债表该项目为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运营的资产成本和委托资产已实现的收益。
(4)股权资产
“股权资产”项目反映全国社保基金会直接持有的长期股权资产。资产负债表该项目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于交通银行和中比基金形成的长期股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长期债券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反映向全国社保基金定向发行的和从债券一级市场承购的、由社保基金会持有、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债券余额。资产负债表该项目为社保基金会持有的一年期以上的国债、2001年三峡企业债和2001年国开行第18期金融债的账面价值。
(6)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项目反映全国社保基金运营活动中发生的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应付款项。资产负债表该项目为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行业统筹基金。
(7)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项目反映全国社保基金因发生负债而应当支付的利息。资产负债表该项目为因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行业统筹基金而应支付的利息。
(8)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项目反映财政历年拨入、调回的全国社保基金资金净额与年终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之后转入的全国社保基金累计运营净收益以及股权资产准备之和。
4、全国社保基金证券资产浮动盈亏及其变动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证券资产市值与成本之间的差额作为浮动盈亏,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反映。
全国社保基金证券资产市值按市场均价估值。本报告期末,全国社保基金证券资产浮动亏损2.03亿元,本报告期减盈增亏9.19亿元,加上已实现收益45.91亿元,经营业绩36.72亿元,以此计算的收益率为2.61%。
[注*] :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